矿山用托辊,需要具备哪些硬性的技术指标?
托辊有以下技术指标:1、托辊辊子用钢材应不低于GB/T 13792 中的规定。2、托辊辊子装配时,轴承和密封圈(迷宫式密封)中应充入性能不低于GB7324-1994中规定的2号锂基润滑脂。轴承充油量应为轴承空隙的2/3至3/4,密封圈之间的空隙应充满。3、托辊辊子(除缓冲、梳型等特殊辊子外)外圆径向跳动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带速(m/s)辊子长度/mm小于550大于等于550~950大于950~1600大于1600大于等于3.150.50.71.81.7小于3.150.60.91.51.94、托辊辊子装配后,在500N轴向压力作用下,辊子轴向位移量不得大于0.7mm。5、在托辊辊子轴上施加下表规定的轴向载荷后,辊子轴与辊子辊体、轴承座、密封件等不应脱开。辊子轴经/mm施加轴向力/N小于等于2010000大于等于25150006、托辊辊子装配后,在250N的径向压力下,辊子以600r/min旋转,侧其旋转阻力,其值不应大于下表中的数值。停止1h后旋转时,其旋转阻力不应超过下表数值的1.5倍。辊子直径/mm小于等于108大于等于133防尘辊子2.53.0旋转阻力/N防尘辊子3.64.357、托辊辊子在规定高度进行水平和垂直跌落试验后,辊子零件应满足以下条件:(1)、零件和焊缝不应产生损伤与裂纹,相配合处不得松动;(2)、棍子的轴向位移量不应大于1.5mm。8、托辊辊子以600r/min旋转时,其防尘性能与防水性能应满足以下条件:(1)、防尘托辊辊子(指非接触型密封)在具有煤尘的容器内,连续运转200h后,煤尘不得进入轴承润滑脂内。在淋水工况条件下,连续运转72h,进水量不应超过150g;(2)、防水托辊辊子(指接触型密封)在浸水工况条件下,连续运转24h后进水量不应超过5g。9、托辊辊子(不包括缓冲辊子)在转速不大于600r/min情况下,设计寿命不应少于30000h,在寿命期内托辊辊子损坏率不应大于10%。
托辊有以下技术指标:
1、托辊辊子用钢材应不低于GB/T 13792 中的规定。
2、托辊辊子装配时,轴承和密封圈(迷宫式密封)中应充入性能不低于GB7324-1994中规定的2号锂基润滑脂。轴承充油量应为轴承空隙的2/3至3/4,密封圈之间的空隙应充满。
3、托辊辊子(除缓冲、梳型等特殊辊子外)外圆径向跳动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托辊辊子装配后,在500N轴向压力作用下,辊子轴向位移量不得大于0.7mm。
5、在托辊辊子轴上施加下表规定的轴向载荷后,辊子轴与辊子辊体、轴承座、密封件等不应脱开。
6、托辊辊子装配后,在250N的径向压力下,辊子以600r/min旋转,侧其旋转阻力,其值不应大于下表中的数值。停止1h后旋转时,其旋转阻力不应超过下表数值的1.5倍。
7、托辊辊子在规定高度进行水平和垂直跌落试验后,辊子零件应满足以下条件:
(1)、零件和焊缝不应产生损伤与裂纹,相配合处不得松动;
(2)、棍子的轴向位移量不应大于1.5mm。
8、托辊辊子以600r/min旋转时,其防尘性能与防水性能应满足以下条件:
(1)、防尘托辊辊子(指非接触型密封)在具有煤尘的容器内,连续运转200h后,煤尘不得进入轴承润滑脂内。在淋水工况条件下,连续运转72h,进水量不应超过150g;
(2)、防水托辊辊子(指接触型密封)在浸水工况条件下,连续运转24h后进水量不应超过5g。
9、托辊辊子(不包括缓冲辊子)在转速不大于600r/min情况下,设计寿命不应少于30000h,在寿命期内托辊辊子损坏率不应大于10%。
托辊有以下技术指标:
1、托辊辊子用钢材应不低于GB/T 13792 中的规定。
2、托辊辊子装配时,轴承和密封圈(迷宫式密封)中应充入性能不低于GB7324-1994中规定的2号锂基润滑脂。轴承充油量应为轴承空隙的2/3至3/4,密封圈之间的空隙应充满。
3、托辊辊子(除缓冲、梳型等特殊辊子外)外圆径向跳动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托辊辊子装配后,在500N轴向压力作用下,辊子轴向位移量不得大于0.7mm。
5、在托辊辊子轴上施加下表规定的轴向载荷后,辊子轴与辊子辊体、轴承座、密封件等不应脱开。
6、托辊辊子装配后,在250N的径向压力下,辊子以600r/min旋转,侧其旋转阻力,其值不应大于下表中的数值。停止1h后旋转时,其旋转阻力不应超过下表数值的1.5倍。
7、托辊辊子在规定高度进行水平和垂直跌落试验后,辊子零件应满足以下条件:
(1)、零件和焊缝不应产生损伤与裂纹,相配合处不得松动;
(2)、棍子的轴向位移量不应大于1.5mm。
8、托辊辊子以600r/min旋转时,其防尘性能与防水性能应满足以下条件:
(1)、防尘托辊辊子(指非接触型密封)在具有煤尘的容器内,连续运转200h后,煤尘不得进入轴承润滑脂内。在淋水工况条件下,连续运转72h,进水量不应超过150g;
(2)、防水托辊辊子(指接触型密封)在浸水工况条件下,连续运转24h后进水量不应超过5g。
9、托辊辊子(不包括缓冲辊子)在转速不大于600r/min情况下,设计寿命不应少于30000h,在寿命期内托辊辊子损坏率不应大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