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四川省达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助具体标准]的政策???急

2020-07-18 09:04

问题补充:
j5TBCl3H
0 0

附件:21131.农村安排宅基地自建住房安置原各类房屋补5261偿标准 2.城(镇)规划4102区内实施城镇建1653设征地拆迁原各类房屋补偿标准 3.各类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4.房前屋后零星种植的果树、竹、木、花卉补偿标准 5.原住房评等定级标准 附件1: 农村安排宅基地自建住房安置原各类房屋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区分 结构类别 房屋结构补偿单价 一级 二级 三级 住 房砖 混结 构住 房 砖墙(条石)预制盖楼房 400 390 380 砖墙(条石)预制盖平房 370 360 350 砖墙(条石)瓦盖房 340 330 320 砖木穿 逗结构 住房 穿逗(砖、木墙)楼房 310 300 290 穿逗(砖、木墙)瓦盖房 290 280 270 穿逗石棉瓦(草盖)房 270 260 250 土 木结 构住 房 穿逗瓦盖房 250 240 230 石棉瓦、玻纤瓦及草盖房 220 210 200 非 住 房柴房、 圈舍、 生产性 用房等 砖混结构 120 110 100 砖墙瓦盖(石棉瓦盖、棚盖) 90 80 70 穿逗瓦盖(草棚、棚盖) 70 60 50 土墙毡盖(棚盖、石棉瓦盖) 40 简易棚房 30 注:1. 框架、钢混结构住房部分在砖混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2. 室内装璜部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0-60元。 附件2: 城(镇)规划区内实施城镇建设征地拆迁原各类房屋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区分 结构类别 房屋结构 补偿单价 一级 二级 三级 住 房砖混 结构 住房 砖墙(条石)预制盖楼房 500 480 460 砖墙(条石)预制盖平房 460 440 420 砖墙(条石)瓦盖房 420 400 380 砖木穿 逗结构 住房 穿逗(砖、木墙)楼房 380 370 360 穿逗(砖、木墙)瓦盖房 360 350 340 穿逗石棉瓦(草盖)房 340 330 320 土木 结构 住房 穿逗瓦盖房 300 280 260 石棉瓦、玻纤瓦及草盖房 250 240 230 非 住 房 柴房、 圈舍、 生产性 用房等 砖混结构 120 110 100 砖墙瓦盖(石棉瓦盖、棚盖) 90 80 70 穿逗瓦盖(草棚、棚盖) 70 60 50 土墙毡盖(棚盖、石棉瓦盖) 40 简易棚房 30 注:1. 框架、钢混结构住房部分在砖混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2. 室内装璜部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0-60元。 附件3: 各类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名称结构单位单价(元) 备注 保坎围墙(含鱼塘坎) 条石 立方米 80 集体改田改土堡坎、塘坎、房屋基础堡坎不予补偿。 片石50 砖50 土石10 晒坝 水泥 平方米 15 晒坝必须具有合法的批准手续才能予以补偿,但每户最多不超过30平方米。 石板、三合土 10 土5 粪池贮水池沼气 条石、坚石硬 立方米 140 室内粪坑和野外燕窝型粪坑不予补偿。 三合土、水泥 100 窑 砖瓦 立方米 30-40 废弃的各类窑一律不予补偿。 石灰 焦窑 坟墓 土堆坟 座 100-300 补偿后就地深埋或火化。无主坟墓不予补偿。 石砌坟 坟头石砌 300-500 合围石砌 500-1000 续附3: 各类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名称 结构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水井 条石 立方米 60 按容积补偿后一律 不再计算材料补偿。 水泥40 土井20 机井 口深25米以下(含25米) 800 深25米以上 1000 预制场 平方米 30 指预制件浇制场地。 宅基地 平方米 10-20 指经依法批准用地,仅平整了场地或下了屋基石的宅基地。 塑料大棚 钢架 亩 1800 竹(木)架 1000 水渠 条石、水泥 立方米 10-20 按过水断面计算 说明:小型蓄水塘、库参照专业养殖水面补偿,不再另计算建(构)筑物补偿费。 附件4: 房前屋后零星种植的果树、竹、木、花卉补偿标准 名称规格 (含下限不含上限)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用 材 木5公分以下, 棵 10 1、按离地面1.2米处的胸径计算补偿。 2、春芽树按用材木标准补偿。 3、桐树、杜仲、银杏参照用材木同等级补偿标准提高一倍补偿。 5-10公分 棵 20 10-15公分 棵 40 15-20公分 棵 60 果 树 未挂果树 棵 10 移栽 1-2米 棵 60 果树指挂果的柑、橙、梨、李、桃、苹果、核、枇杷、花椒树等。按树冠直径分类补偿。 2-3米 棵 100 3-4米 棵 140 4米以上 棵 160 葡 萄 单株挂果葡萄 棵 30-50 未挂果葡萄、能够栽的自行移栽,不予补偿。 未挂果葡萄 棵 10 桑 树5-10公分 棵 10 按树杈下主杆围长 分类补偿。 10-20公分 棵 20 20公分以上 棵 30 兹竹 杂竹等 1米以下 笼 5-10 按每笼竹杆部占地直径分类补偿。 1-2米 笼 10-20 楠竹 直径5公分以下 根 5 以离地面1.2米处的 直径计算。 直径5-10公分 根 10 直径10公分以上 根 15 黄角兰桂花等木本花树 5公分以下 棵 5-10 按树杆直径分类补偿。盆栽花卉一律不予补偿。 5公分以上 棵 10-20 注:房前屋后的范围是指房屋屋檐滴水为界3米以内。 附件5: 原住房评价定级标准 一、原住房结构区分 1.砖混结构住房:指以砖为承重墙,楼(房)盖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建造的房屋。 2.砖木结构:指房屋主要承重结构的基本构件用砖和木料制成,一般是楼板和屋架用木制作、墙体用砖砌筑。 3.穿逗结构:指房屋主要承重结构及房屋的基本构件皆用木材制作。 4.土木结构:指承重墙为土墙或土砖建造,其它构件为木制作。 5.非住房:住房外搭建的柴房、圈舍、生产性用房等简易房。 二、原住房评价定级标准 各类结构住房必须具备以下5个条件: 1.排立双方自列或一方自列另一方共列,层高2.4米以上。砖混结构的承重墙厚18厘米以上,非承重墙12厘米以上,外墙搓砂、瓷砖等装饰完好。 2.房屋所用木材符合建筑材料标准,无腐朽虫柱、断(破)裂。砖木、穿逗结构房的檩、梁(包括楼梁)无下垂弯曲,柱无爆腰,清缝固定木板楼面,楼梯是板梯,砖或木板墙完好无缺损,房顶盖瓦整齐均匀完好。 3.混疑土顶盖和楼板及其他混凝土构件无任何裂缝,地〈楼〉面、地板砖或磨石完好无损。 4.装修:铝合金或木门、窗及玻璃完好无损,望板是白灰平 顶或油漆了的木质板或纸浆板,内墙装修或粉刷完好,油漆、涂料无脱落,墙面平整。 5.房基无下沉、倾斜,屋面无漏雨积水,室内外排水通畅。 各类房屋分为一、二、三级补偿,各级均比前级房屋新旧成色或其它条件稍次,五个条件全部符合的为一级,符合四个条件的为二级,符合三个条件的为三级。 三、原住房屋面积的计算:按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OsXsSQxJ
0 0

附件:21131.农村安排宅基地自建住房安置原各类房屋补5261偿标准 2.城(镇)规划4102区内实施城镇建1653设征地拆迁原各类房屋补偿标准 3.各类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4.房前屋后零星种植的果树、竹、木、花卉补偿标准 5.原住房评等定级标准 附件1: 农村安排宅基地自建住房安置原各类房屋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区分 结构类别 房屋结构补偿单价 一级 二级 三级 住 房砖 混结 构住 房 砖墙(条石)预制盖楼房 400 390 380 砖墙(条石)预制盖平房 370 360 350 砖墙(条石)瓦盖房 340 330 320 砖木穿 逗结构 住房 穿逗(砖、木墙)楼房 310 300 290 穿逗(砖、木墙)瓦盖房 290 280 270 穿逗石棉瓦(草盖)房 270 260 250 土 木结 构住 房 穿逗瓦盖房 250 240 230 石棉瓦、玻纤瓦及草盖房 220 210 200 非 住 房柴房、 圈舍、 生产性 用房等 砖混结构 120 110 100 砖墙瓦盖(石棉瓦盖、棚盖) 90 80 70 穿逗瓦盖(草棚、棚盖) 70 60 50 土墙毡盖(棚盖、石棉瓦盖) 40 简易棚房 30 注:1. 框架、钢混结构住房部分在砖混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2. 室内装璜部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0-60元。 附件2: 城(镇)规划区内实施城镇建设征地拆迁原各类房屋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区分 结构类别 房屋结构 补偿单价 一级 二级 三级 住 房砖混 结构 住房 砖墙(条石)预制盖楼房 500 480 460 砖墙(条石)预制盖平房 460 440 420 砖墙(条石)瓦盖房 420 400 380 砖木穿 逗结构 住房 穿逗(砖、木墙)楼房 380 370 360 穿逗(砖、木墙)瓦盖房 360 350 340 穿逗石棉瓦(草盖)房 340 330 320 土木 结构 住房 穿逗瓦盖房 300 280 260 石棉瓦、玻纤瓦及草盖房 250 240 230 非 住 房 柴房、 圈舍、 生产性 用房等 砖混结构 120 110 100 砖墙瓦盖(石棉瓦盖、棚盖) 90 80 70 穿逗瓦盖(草棚、棚盖) 70 60 50 土墙毡盖(棚盖、石棉瓦盖) 40 简易棚房 30 注:1. 框架、钢混结构住房部分在砖混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2. 室内装璜部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0-60元。 附件3: 各类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名称结构单位单价(元) 备注 保坎围墙(含鱼塘坎) 条石 立方米 80 集体改田改土堡坎、塘坎、房屋基础堡坎不予补偿。 片石50 砖50 土石10 晒坝 水泥 平方米 15 晒坝必须具有合法的批准手续才能予以补偿,但每户最多不超过30平方米。 石板、三合土 10 土5 粪池贮水池沼气 条石、坚石硬 立方米 140 室内粪坑和野外燕窝型粪坑不予补偿。 三合土、水泥 100 窑 砖瓦 立方米 30-40 废弃的各类窑一律不予补偿。 石灰 焦窑 坟墓 土堆坟 座 100-300 补偿后就地深埋或火化。无主坟墓不予补偿。 石砌坟 坟头石砌 300-500 合围石砌 500-1000 续附3: 各类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名称 结构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水井 条石 立方米 60 按容积补偿后一律 不再计算材料补偿。 水泥40 土井20 机井 口深25米以下(含25米) 800 深25米以上 1000 预制场 平方米 30 指预制件浇制场地。 宅基地 平方米 10-20 指经依法批准用地,仅平整了场地或下了屋基石的宅基地。 塑料大棚 钢架 亩 1800 竹(木)架 1000 水渠 条石、水泥 立方米 10-20 按过水断面计算 说明:小型蓄水塘、库参照专业养殖水面补偿,不再另计算建(构)筑物补偿费。 附件4: 房前屋后零星种植的果树、竹、木、花卉补偿标准 名称规格 (含下限不含上限)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用 材 木5公分以下, 棵 10 1、按离地面1.2米处的胸径计算补偿。 2、春芽树按用材木标准补偿。 3、桐树、杜仲、银杏参照用材木同等级补偿标准提高一倍补偿。 5-10公分 棵 20 10-15公分 棵 40 15-20公分 棵 60 果 树 未挂果树 棵 10 移栽 1-2米 棵 60 果树指挂果的柑、橙、梨、李、桃、苹果、核、枇杷、花椒树等。按树冠直径分类补偿。 2-3米 棵 100 3-4米 棵 140 4米以上 棵 160 葡 萄 单株挂果葡萄 棵 30-50 未挂果葡萄、能够栽的自行移栽,不予补偿。 未挂果葡萄 棵 10 桑 树5-10公分 棵 10 按树杈下主杆围长 分类补偿。 10-20公分 棵 20 20公分以上 棵 30 兹竹 杂竹等 1米以下 笼 5-10 按每笼竹杆部占地直径分类补偿。 1-2米 笼 10-20 楠竹 直径5公分以下 根 5 以离地面1.2米处的 直径计算。 直径5-10公分 根 10 直径10公分以上 根 15 黄角兰桂花等木本花树 5公分以下 棵 5-10 按树杆直径分类补偿。盆栽花卉一律不予补偿。 5公分以上 棵 10-20 注:房前屋后的范围是指房屋屋檐滴水为界3米以内。 附件5: 原住房评价定级标准 一、原住房结构区分 1.砖混结构住房:指以砖为承重墙,楼(房)盖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建造的房屋。 2.砖木结构:指房屋主要承重结构的基本构件用砖和木料制成,一般是楼板和屋架用木制作、墙体用砖砌筑。 3.穿逗结构:指房屋主要承重结构及房屋的基本构件皆用木材制作。 4.土木结构:指承重墙为土墙或土砖建造,其它构件为木制作。 5.非住房:住房外搭建的柴房、圈舍、生产性用房等简易房。 二、原住房评价定级标准 各类结构住房必须具备以下5个条件: 1.排立双方自列或一方自列另一方共列,层高2.4米以上。砖混结构的承重墙厚18厘米以上,非承重墙12厘米以上,外墙搓砂、瓷砖等装饰完好。 2.房屋所用木材符合建筑材料标准,无腐朽虫柱、断(破)裂。砖木、穿逗结构房的檩、梁(包括楼梁)无下垂弯曲,柱无爆腰,清缝固定木板楼面,楼梯是板梯,砖或木板墙完好无缺损,房顶盖瓦整齐均匀完好。 3.混疑土顶盖和楼板及其他混凝土构件无任何裂缝,地〈楼〉面、地板砖或磨石完好无损。 4.装修:铝合金或木门、窗及玻璃完好无损,望板是白灰平 顶或油漆了的木质板或纸浆板,内墙装修或粉刷完好,油漆、涂料无脱落,墙面平整。 5.房基无下沉、倾斜,屋面无漏雨积水,室内外排水通畅。 各类房屋分为一、二、三级补偿,各级均比前级房屋新旧成色或其它条件稍次,五个条件全部符合的为一级,符合四个条件的为二级,符合三个条件的为三级。 三、原住房屋面积的计算:按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