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占有财产人主要有哪些权利

2019-01-2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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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w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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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中的很多制度规则体现了善意占有的效力,如时效取得、善意取得、先占、拾得遗失物等。善意占有财产是指人对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的事实上的管领力。善意占有财产人主要有以下的权利。

  1.财产占有人有对财产使用、收益、管理的权利。善意财产占有人,有权对占有财产使用、收益、管理,他人不得侵犯财产占有人的权利。善意占有人对于占有的财产的使用、收益,应当依财产的用途,按法律所不禁止的方法进行。

  2.财产占有人对非法行为的侵害享有救济的权利。在占有财产受到非法侵害时,占有人可以依法要求责任人赔偿其产有财产的损失。占有人对于非法行为的侵害,有自力救济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财产人的自力救济权是占有人在其占有受到非法侵害时,占有人有权依其占有进行自力救济。自力救济权主要有自力防御权和自力取回权。占有保护请求权是占有人的占有被非法侵害时,占有人可直接对侵害人,也可向法院提起保护其占有的请求权。该权利又包括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和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

  3.占有人请求偿还有益费用的权利。财产占有人在占有标的物期间因管理财产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有益费用,有请求财产返还请求人偿还的权利。其中有益费用的返还以财产现存的所增加的价值为限。如果财产增加的价值已不存在,则不能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