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卡准贷记卡有哪些分类?如何申办?

2019-01-22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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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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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卡准贷记卡是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产品之一,是我行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小额消费信贷等功能的支付结算工具。

  基本知识:

分类

  龙卡准贷记卡按加入的信用卡组织不同,分为银联卡、VISA卡、万事达卡;按卡片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卡和复合卡;按发卡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按持卡人信用状况不同,分为普通卡和金卡;按卡片是否影印持卡人照片,分为彩照卡和非彩照卡。

功能

  龙卡准贷记卡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1.消费支付:您可在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以及我行指定的其他特约商户消费;在境外开通银联网络国家或地区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消费。

  2.存取现金:您可在境内我行的营业网点、ATM等自助设备上存取人民币现金,在其他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ATM等自助设备上提取人民币现金;在境外开通银联网络国家或地区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ATM上提取当地货币。单位卡不能存取现金。

  3.转账结算:您可按我行有关规定办理转账、自行办理或委托我行办理指定的代扣代缴业务,但是不能透支扣款。

  4.小额消费信贷:您可在我行核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单位卡只能先存后用,不能透支。

申领条件

  1.个人卡主卡

  满足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可申领个人卡主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年龄介于18周岁至70周岁之间;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4)信用状况良好。

  2.个人卡附属卡

  申请人申请准贷记卡附属卡,须年满13周岁且经主卡申请人或主卡持卡人同意,未满18周岁的,还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单位卡

  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单位卡可申请若干张,每张卡片的持卡人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书面指定。

申领手续

  1.个人卡主卡

  申请龙卡准贷记卡个人卡,您须填写《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准贷记卡申请表》(个人卡专用)并在申请表上签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若为发卡行辖内户籍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材料之一:

  (1)工作证明

  (2)收入证明

  (3)个人自有资产证明

  (4)居住证明

  若为非发卡行辖内户籍申请人,须提供房产证明以及下列资信证明材料之一:

  (1)收入证明

  (2)自有汽车证明

  (3)金融资产证明

  若您是境内公民,一般情况下免担保;若您是境外人士,则需要提供保证人担保、质押担保或交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注:工作证明包括工作证复印件、聘任书复印件等。

  收入证明包括近3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扣缴凭证复印件、最近3个月的公积金交缴记录、最近3个月工资收入的银行卡对账单/账户月结单/存折复印件、社保单复印件、单位盖章的工资单原件、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原件等。

  居住证明包括最近1个月的固定住所的电话费、水电煤(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网络宽带费缴费凭据的原件(或复印件),缴费凭据的户名应为申请人本人;若未注明姓名或非本人,须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

  房产证明包括产权属本人或与他人共有的发卡行当地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复印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复印件;自建房产须同时提供建筑工程许可证、住宅用地许可证、用地批准许可证等的复印件。

  车产证明包括发卡行当地车管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代办证的复印件。

  金融资产证明包括定期存单复印件、存折复印件、理财证明(如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账户交易明细清单原件等)。

  个人自有资产证明包括上述房产证明、车产证明及金融资产证明

  2.个人卡附属卡

  申请龙卡准贷记卡个人卡附属卡,您应填写申请表,并经主卡申请人或持卡人签字确认,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还须由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申请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可提供户口簿。

  3.单位卡

  申请龙卡准贷记卡单位卡,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准贷记卡申请表》(单位卡专用)并在申请表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还须提供指定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关、事业单位还另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函或介绍信。

用卡指南

  签名及改密

  为了保障您的用卡安全,当您拿到龙卡准贷记卡时,请立即在卡片背面的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表上预留签名相同的签名,并及时在我行指定网点、ATM等自助设备上修改密码,密码应避免使用易被破译的数字。

  使用

  1.消费

  您凭卡消费支付时,若是联机交易,则按预先与我行的约定输入或不输入密码并在交易单据上签名;若是脱机交易,则需要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彩照卡除外)并在交易单据上签名。

  2.取现及转账

  您在网点办理取款、转账交易,联机交易须要求您输入密码并在交易单据上签名;脱机交易时,需要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彩照卡除外)并在交易单据上签名。

  注:您在ATM等自助设备上提取现金,每账户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含)元人民币;您使用信用额度提取现金,每账户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等值2000(含)元人民币,且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您信用额度的30%,转账交易视同取现。

  3.存款

  您在网点办理存款交易时,可凭卡片或卡号办理,在交易单据上签名,无须输入密码或出示身份证件。

  对账单

  若您的准贷记卡账户当月发生交易,我行会在月底结计您的账务,并向您寄发对账单,请您注意定期查收对账单并主动核对账务。如您对账务情况有疑义,请自交易日起90天内向我行提出查询或更正要求。

  密码

  1.锁定及解锁

  若您对同一龙卡准贷记卡连续三次输入密码不正确,我行将立即对该卡进行锁定,所有持卡交易将被禁止。密码锁定后,您须到我行指定网点申请解除后才能重新开通账户。解除锁定手续必须由您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挂失及重置

  当您遗忘卡片密码时,可到我行指定网点办理密码挂失;密码挂失后,您可办理密码重置,重新设置密码。密码挂失、重置必须由您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卡片挂失

  1.挂失方式

  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龙卡准贷记卡卡片,如卡片不慎遗失或被盗,应及时通过电话、网上银行挂失或到我行网点办理书面挂失。

  2.挂失生效

  若您是通过电话或者网上银行进行挂失,则经我行确认资料无误后挂失生效,目前电话挂失及网上银行挂失为临时挂失,有效期为5天,请您在5天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失效,为向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自2006年3月31日起,我行准贷记卡电话挂失或网上银行挂失均视同正式挂失,除非您申请解挂,否则挂失一直有效,免去您到网点补办书面挂失手续的不便;若您办理的是书面挂失,网点受理您的申请并办妥手续后挂失立即生效。

  3.解挂

  若您挂失后又找到龙卡准贷记卡的,您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到我行指定网点办理挂失解挂,解挂后,您的卡片可正常使用。

  换卡

  1.到期换卡

  我行将在您的卡片到期前主动提醒您补换领新卡,避免给您造成使用上的不便。

  2.挂失换卡

  您办妥挂失手续后,即可凭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在我行网点申请补发新卡。

  3.毁损换卡

  当您的卡片因毁损、断裂、磁条消磁或签名有误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可到我行网点申请补发新卡。

  销户

  当您需要办理龙卡准贷记卡销户时,请在结清欠款后向我行提出书面销户申请。在卡片有效期内销户的,我行将于受理销户申请45天后为您办理销户;卡片过期不足45天的,我行将于卡片过期45天后为您办理销户;过期、挂失或银行停用超过45天的,我行立即为您办理销户。

  若您是个人卡客户,必须由您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若您是单位卡客户,应由经办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单位卡账户内剩余的资金只能转回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不能提取现金。销户时,您应将账户下所有龙卡准贷记卡卡片交回,如未交回卡片,应将卡片作剪角销毁处理。

计息方式

  存款

  您的龙卡准贷记卡账户内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息,并由我行依法代扣代缴利息税。

  透支

  使用龙卡准贷记卡,您可在我行授予您的信用额度内透支,透支自银行记账日起开始计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不计复利,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

  金卡

  VISA金卡

  MasterCard金卡

  --- 龙卡金卡是建设银行对具有较高信用额度等级客户发行的信用卡,目前只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预发行。龙卡金卡除具有普通信用卡的全部功能外,持卡人可享受比普通卡持卡人更多的优惠和更好的服务。

  龙卡金卡持卡客户在龙卡特约商户购物消费,可凭卡结算,在一定的信用额度内享受建设银行提供的循环消费信贷,信用额度为1万元至5万元。

  客户凭卡结算后,建设银行将寄送对帐单供客户了解当月用卡消费情况,客户按对帐单有关规定还款后,可继续享受建设银行提供的消费信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的,建设银行除按日息万分之五收取透支金额的贷款利息外,还将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如客户能按月支付最低还款额(通常为欠款额的10%),建设银行仍将为客户提供消费贷款。

  客户小额用款急需现金时,可凭卡及本人密码在建设银行网点和ATM机上提取现金。

  客户可凭卡委托建设银行定期办理自动转帐,支付有关费用,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消费贷款本息。

  金卡遗失、被窃,客户须立即致电本行或就近网点办理书面挂失。建设银行为金卡持卡客户提供优先服务,免收挂失手续费。

金卡申领规定及手续

  ----龙卡金卡是建设银行根据一定条件,对在建设银行享有较高信用额度等级客户发行的信用卡。目前只在京、沪、穗三地预发行。凡具备条件的申请人领取龙卡申请表,填写后持身份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到当地建行信用卡部办理。

  金卡挂失规定

  正式挂失:持卡人应立即到发卡行信用卡部办理挂失手续,如果持卡人在异地丢失卡,则应在当地建行信用卡部门办理挂失手续。已开办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的可在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办理挂失。

  办理挂失手续前和挂失后24小时内发生的经济责任,由持卡人承担。金卡挂失免收挂失手续费及补卡工本费。

  换卡规定

  信用卡到期后,持卡人可到发卡行的信用卡部办理换卡。

  信用卡背面签名错误或模糊、忘记密码、磁条失磁或卡折断损坏,不能继续使用,也可到发卡行的信用卡部办理换卡。

  网上银行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申请换卡。

  销户规定及手续

  还清透支本息后下列情况之一靠缮办览眄销户:

  信用卡过期满45天,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信用卡挂失满45天,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

  信誉不佳、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持卡人因故死亡,发卡机构已收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消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

  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行认为应取消资格的。

  个人卡申请销户手续

  信用卡只能由主卡持卡人办理销户;

  持卡人办理销户必须交回全部信用卡(主卡、附属卡)填写"信用卡销户申请表";

  如信用卡属已过期45天,可凭持卡人身份证件办理销户;

  如信用卡在有效期内,自申请销户后45天,凭持卡人身份证件办理销户;

  如信用卡遗失不再办理新卡,而申请销户的,须于挂失45天后才能办理销户;

  卡已过期45天的,可于挂失后立即销户。

  单位卡销户手续

  单位卡办理销户,其主卡持卡人必须在"销户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交回全部信用卡;

   清户时要出示单位证明,发卡行按有关规定办理销户。

  计息规定

  个人卡备用金存款按活期储蓄存款结息的规定办理,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6月30日。

  单位卡备用金存款按企业存款结息规定办理,每季结息一次,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

  保证金根据信用卡有效期分为一年期和二年期,其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保证金到期,本金自动转存,利率按转存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计算;所结定期利息扣除应缴利息税后,余额存入信用卡备付金帐户。

  透支的利息按银行计息之日起计算,利率为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单利,不分段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