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购房补贴怎么领取购房时间如何确定?哪位清楚?

2017-05-23 00:00

问题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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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1.补贴对象凡于我局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规定期限内(自2014年11月21日起,截止时间视市场情况另行确定),在中心城区(除南康区外)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均可享受由市财政给予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条件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成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