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娱乐场所能否设计地下一层,是否符合消防验收标准,是否符合安全...

2018-09-11 00:00

问题补充:
zagula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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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娱乐场所按《消防法》规定,是不能够设置在地下一层的,只能够放置在1-3层,并且还需要有独立防火分区和独立的疏散通道(即,不能和商场的疏散通道共用)。其实,按照这个标准,几乎没有哪个商场能提供符合这个标准的儿童娱乐业场地,可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儿童娱乐场在经营呢?据消防的人说,是有国标和地标之分的,地标要宽松些,国标则更严格。 很不幸的是,我们这里的消防说自己执行的是国标,但却每个商场都有此类儿童娱乐场所,也不知道执行的是哪种国标,反正解释权都在他们那里。

zagul
zag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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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娱乐场所按《消防法》规定,是不能够设置在地下一层的,只能够放置在1-3层,并且还需要有独立防火分区和独立的疏散通道(即,不能和商场的疏散通道共用)。其实,按照这个标准,几乎没有哪个商场能提供符合这个标准的儿童娱乐业场地,可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儿童娱乐场在经营呢?据消防的人说,是有国标和地标之分的,地标要宽松些,国标则更严格。 很不幸的是,我们这里的消防说自己执行的是国标,但却每个商场都有此类儿童娱乐场所,也不知道执行的是哪种国标,反正解释权都在他们那里。

zyang
zy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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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5.1.14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5.1.15 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外的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0m;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3 应按本规范第9章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个人理解应按此几条执行较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