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时扣除甲供材价格,还要不要扣除甲供材所取得规费。

2013-06-27 00:00

和甲方在对结算时,扣除了甲供材价格,但甲方说还要将甲供材所取得规费也要扣除。但施工方觉得不该扣,因为甲供材扣除后直接费就变少,规费也就变少了,这样规费就已经扣了,要是另外再扣,就会扣第二遍。请高手赐教,这里的规费该不该扣?

问题补充:
zyuncao
zyunc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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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甲方在对结算时,扣除了甲供材价格,但甲方说还要将甲供材所取得规费也要扣除。但施工方觉得不该扣,因为甲供材扣除后直接费就变少,规费也就变少了,这样规费就已经扣了,要是另外再扣,就会扣第二遍。请高手赐教,这里的规费该不该扣? 你的问题里有两个问题我也没明白: 1、规费是以人工费取费,不知道你们地区怎么把材料费加进去了? 2、退甲供材,是在最终竣工结算书之后扣除,怎么会在结算书里直接扣除甲供材费用? 结论:你的第二步操作错误 具体正确操作方法见http://blog.fwxgx.com/articles/71468; http://blog.fwxgx.com/articles/222080; 图象是对概念性回答100%正确率的证明,你的问题不同于建议性问题,答案只能是唯一的,下面这段话好好看看。 真的要是含有规费,也是按合同规定操作,合同没写,不退。 许多专家级别的人在回答这个甲供材扣款问题时都没搞清程序,很多人说在税前扣除,这种行为等于替甲方交税。甲供材的确认程序在竣工结算前确认扣款金额(因为竣工结算后如果甲供材还没确认,施工方一但拿到了工程竣工结算书,谁还认半毛钱的扣款帐),扣款要在最终结算金额确认后扣除,最终甲乙方形成的应收应付往来帐是扣完甲供材款的金额数,甲供材的性质相当于承包方委托发包方购买、运输、装卸材料而最终用工程款抵扣材料款的全过程活动,所有教科书上没有这句话,将来有也是从我这抄的,说到这财务人员可能要追问一句,竣工结算金额应该做为应收帐款的入帐金额,怎么这时变成了扣完甲供材款的金额,前者说的是入帐金额,后者说的是对帐金额,甲方财务支出的金额等于竣工结算金额,只不过一部分直接付给了供应商,施工方财务,入帐金额也是竣工结算金额,只不过冲减应收帐款时一部分不是用钱而是用材料。白花花的银子在常人眼中只是钱而以,在造价人的心里,每一块钱的性质可能都不一样,理解错了都要招惹麻烦,动了政府的蛋糕还要吃上官司,造价人员对分解算量还是晕头转向,现在又多出个名词---分解造价,这里给大家找个师傅,多请教财务人员,这方面是他们的强项。至于留多少保管费那都是个变量,双方自己在签订合同时协商去,或在招标文件中体现,这些都不是原则问题,因为最后结算时采保费率出了争议成为了原则问题,也是事先双方没有考虑周全,出了管理漏洞造成,这时钱的性质对双方而言就是管理成本或更明确的说就是学费。许多人在捡芝麻同时视西瓜不见,多少人在纠结采保费应该取多少,就没人去研究一下怎么在甲供材的操作程序中作文章获取更多的利益。

zyunc
zyu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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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甲方在对结算时,扣除了甲供材价格,但甲方说还要将甲供材所取得规费也要扣除。但施工方觉得不该扣,因为甲供材扣除后直接费就变少,规费也就变少了,这样规费就已经扣了,要是另外再扣,就会扣第二遍。请高手赐教,这里的规费该不该扣? 你的问题里有两个问题我也没明白: 1、规费是以人工费取费,不知道你们地区怎么把材料费加进去了? 2、退甲供材,是在最终竣工结算书之后扣除,怎么会在结算书里直接扣除甲供材费用? 结论:你的第二步操作错误 具体正确操作方法见http://blog.fwxgx.com/articles/71468; http://blog.fwxgx.com/articles/222080; 图象是对概念性回答100%正确率的证明,你的问题不同于建议性问题,答案只能是唯一的,下面这段话好好看看。 真的要是含有规费,也是按合同规定操作,合同没写,不退。 许多专家级别的人在回答这个甲供材扣款问题时都没搞清程序,很多人说在税前扣除,这种行为等于替甲方交税。甲供材的确认程序在竣工结算前确认扣款金额(因为竣工结算后如果甲供材还没确认,施工方一但拿到了工程竣工结算书,谁还认半毛钱的扣款帐),扣款要在最终结算金额确认后扣除,最终甲乙方形成的应收应付往来帐是扣完甲供材款的金额数,甲供材的性质相当于承包方委托发包方购买、运输、装卸材料而最终用工程款抵扣材料款的全过程活动,所有教科书上没有这句话,将来有也是从我这抄的,说到这财务人员可能要追问一句,竣工结算金额应该做为应收帐款的入帐金额,怎么这时变成了扣完甲供材款的金额,前者说的是入帐金额,后者说的是对帐金额,甲方财务支出的金额等于竣工结算金额,只不过一部分直接付给了供应商,施工方财务,入帐金额也是竣工结算金额,只不过冲减应收帐款时一部分不是用钱而是用材料。白花花的银子在常人眼中只是钱而以,在造价人的心里,每一块钱的性质可能都不一样,理解错了都要招惹麻烦,动了政府的蛋糕还要吃上官司,造价人员对分解算量还是晕头转向,现在又多出个名词---分解造价,这里给大家找个师傅,多请教财务人员,这方面是他们的强项。至于留多少保管费那都是个变量,双方自己在签订合同时协商去,或在招标文件中体现,这些都不是原则问题,因为最后结算时采保费率出了争议成为了原则问题,也是事先双方没有考虑周全,出了管理漏洞造成,这时钱的性质对双方而言就是管理成本或更明确的说就是学费。许多人在捡芝麻同时视西瓜不见,多少人在纠结采保费应该取多少,就没人去研究一下怎么在甲供材的操作程序中作文章获取更多的利益。

zyuhd
zyu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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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扣除甲供材价格,应该扣除甲供材所取得规费。